1、以弘化编辑部提供原稿为标准,校出电子文本中一切与原稿不一致的文字内容。
2、如校对中发现原稿内容有错、倒、衍、脱等错误,请记入校记表。电子文本仍需按原稿校改。
注:
弘化校记表
校对人:
崔洪溪
序号 | 原稿位置(经名、卷数、页码、栏数、行数)问题简介 | 电子文本(打印稿)位置(经名、卷数、页码、栏数、行数)问题简介 | 处理意见 |
1 | 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二 第三四——1529页第二、三栏据文 意看,栏位颠倒,是否按文意调整栏位 | 同经第15-16页,第一栏 第3——48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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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同经第三四——1540页缺,当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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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注意事项
1)、如果用电子文本打印稿,请用红、绿色圆珠笔在电子文本打印稿上书写有关校对符号和改正的字符。校对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。
2)、校记表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。
3)、校对者请在校对完成的红样首页上签字。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2-20 11:11:18编辑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