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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化社书籍校对细则(12月20日)

弘化社书籍校对细则(12月20日)

1、以弘化编辑部提供原稿为标准,校出电子文本中一切与原稿不一致的文字内容。

2、如校对中发现原稿内容有错、倒、衍、脱等错误,请记入校记表。电子文本仍需按原稿校改。



注:
弘化校记表

校对人
崔洪溪

序号

原稿位置(经名、卷数、页码、栏数、行数)问题简介

电子文本(打印稿)位置(经名、卷数、页码、栏数、行数)问题简介

处理意见

1

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二

第三四——1529页第二、三栏据文

意看,栏位颠倒,是否按文意调整栏位

同经第15-16页,第一栏

3——48



2

同经第三四——1540页缺,当补







3注意事项

1)、如果用电子文本打印稿,请用红、绿色圆珠笔在电子文本打印稿上书写有关校对符号和改正的字符。校对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。

2)、校记表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。

3)、校对者请在校对完成的红样首页上签字。

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12-20 11:11:18编辑过]

逍遥天下不封侯,感叹江中一叶舟,笑傲乾坤清纸扇;沉舟破釜战吴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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