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相教诫 行事钞说:“智论:戒师应语言,汝优婆塞听,是多陀阿伽度阿罗诃三藐三佛陀,为优婆塞说五戒法相,汝当听受。尽形寿不杀生是优婆塞戒,能持否?答能。尽形寿不盗是优婆塞戒,能持否?答能。尽形寿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,并准上说。”资持记解释说:多陀,翻为“如”。阿伽度,翻为“来”。阿罗诃,翻为“应”,即应供。三藐三佛陀,翻为“正等正觉”。这是举出佛的三种名号,使受戒者更加信奉。 行事钞又说:“是为在家人五戒,汝尽形受持。当供养三宝,劝化作诸功德。年三、月六,常须持斋。用此功德,回施众生,果成佛道。”这是嘱咐的话,资持记把它分成四段:一、嘱告谨慎护持五戒,二、劝多作功德,三、令受持斋法,四、指示将持斋作福等功德回向佛道。年三月,是指农历正、五、九月。月六日,根据智论所说为初八、十四、十五,二十三、二十九、三十(小尽准布萨应用初一)。持斋,是指或受八关斋戒或只持不非时食斋,就是只能在日中以前吃食物,中午以后就不能随便吃东西。 羯磨疏指出,萨婆多论的问题,不受三归,能得五戒吗?答:不能得。必须由戒师先授三归,方能得戒。所以要说出戒名,是为了使受者知道“戒名”而正确护持“戒行”。济缘记解释这段文说,一、前面一段指获得戒体,必在三归;二、所以以下阐说戒相是为的更好护持戒行。 7、料简杂相 羯磨疏说:如果照多论来说,五戒不全分受,就不能得戒。虽可引经(善生经)证明五戒可随分受,那只是说持戒可分二戒三戒等,不是说的受体。成论说:有人说,五戒木叉只有顿受(全受)没有渐受(分受),此事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?论中回答:随受一、二、三戒,皆能得到律仪。善生经所列一分、二分、少分、多分、满分就是一个很确切的明证。根据这些道理,戒是可以渐受,而且可以得戒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如薄俱罗(此云善容,容仪好。)过去世持过一条不杀生戒,他在毗婆尸佛时,曾是贫人,他拿一只诃梨勒果布施给了一个生病的比丘,那比丘吃了这果子,病就好了。就是这个因缘,他九十一劫以来常在天上、人间受福快乐。今世生在婆罗门家里,他的母亲早已去世,后母厌恶他,屡次想害死他没有成功。后来他感悟人生痛苦,便去求佛出家,结果证得阿罗汉果,一直活到一百六十岁,未曾生过毛病。从这个事例来看,一个曾经只持过一条不杀生戒的人,终于得了这样果报。那末五戒可以分受的道理,就用不着怀疑了。 羯磨疏说:如多、杂二论的解释,五戒,佛所制定一受必须尽形寿为期,八戒必须一日夜受持,这是不可违背的。而成实论则主张五、八戒都得随日受乃至尽形寿为期。 行事钞引智论问:“口有四种过失,为什么只有妄语戒?”答:“举出妄语,其余三种就包摄在内;又佛法贵在真实言语,所以先举出不妄语来收摄其余三种。”资持记解释:如果根据有部律,只发四支,成宗具足七支(有绮语,恶口,两舌。),与智论相同,所以引来说明。灵芝律祖在芝苑遗编中也说过:有部律,五、八、十戒都只发四支,比丘戒才发七支。成宗,则七众都是七支一齐禁戒。 羯磨疏说:多论、俱舍主张五戒、八戒都要依师承受;四分律、智论则主张除从师外可开许自誓而受。灵芝律祖说:虽然说从师受或自誓受都可以,而根据受八戒规则,只有无师时可以开许这个方法,倘若有师可从,就不允许这自誓而受。 羯磨疏说:依据多论,受过戒不得重受。依成实、四分说可以重受的。所以舍卫国波斯匿王的夫人——末利夫人曾经第二次第三次重受五戒,就是个很具体的证明。济缘记解释说,多宗,五戒一受就必须尽形寿受持,所以只要受一次,不主张有再受的道理,成宗却不是那样,它主张受持时间的长短,可以随受随增的,末利夫人的二次三次重受的事,载在四分律中。 这里选择了多宗和成宗所主张的五项不同的事,表列于后:
┌多宗—不具受,不得戒, 一、渐顿┤ └成宗—不具受,得戒。 ┌多宗—五戒必尽形,八戒必一日夜, 二、延促┤ └成宗—延促任意皆得。 ┌多宗—但受四支, 三、具支┤ └成宗—皆发七支。 ┌多宗—定从他受, 四、自誓┤ └成宗—开自誓受。 ┌多宗—不重受, 五、种受┤ └成宗—开重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