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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活动召集] 江西佛学院2008年第七届招生简章

江西佛学院2008年第七届招生简章

江西佛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

   

一、 本院性质和培养目标

  江西佛学院是经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,由江西省佛教协会主办的宗教院校。现任院长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、中国佛学院院长一诚长老。本院旨在培养爱国爱教,具有较高佛学知识、学修并重、弘扬正法、绍隆佛种的僧伽人才。

  二、 学制及招生名额

  1、本院设中专班、大专班、研修班,学制均为2年。

  2、招收新生:中专班30名;大专班30名;研修班:20名

  三、 报考条件

  1、爱国爱教、遵纪守法、信仰虔诚、严守律仪的沙弥或比丘。研修班可招收在家男信众。

  2、中专班初中文化程度,大专班高中文化程度,研修班大专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。

  3、年龄在十八至三十岁之间,无婚姻和恋爱关系。

  4、身体健康、五官端正、无残(隐)疾及其他传染病和精神病史。

  四、 报名办法:

  1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2008年8月25日,28日考试。

  2、报名手续:

  ⑴、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,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,由本人所在寺院推荐,并签署意见。

  ⑵、报考者须把身份证复印件、体检表(包括奥抗检查)、免冠僧装(彩色)二寸照片3张,随同报名登记表用挂号信寄往我院招生办公室,经审核后,发给准考证。

  五、课程设置:

  丛林清规、戒律、佛学基础、中印佛教史、摄阿毗达磨义论、清净道论、二课合解、竹窗随笔、略论、禅堂仪轨、百法明门论、八识规矩颂、教观纲宗、楞严经、金刚经、六祖坛经、遗教三经、大念处经、禅林宝训、梵文、语文、英语、书法、政治等。

  六、考试与录取

  1、考试地点:江西省靖安县宝峰禅寺。

2、考试时间:8月28日-30日

3、考试方式:笔试。

4、考试科目:佛学、语文。

  3、考试期间食宿由本院负责安排,来回交通费用一切自理。

  4、根据考生的宗教情操、健康状况、考试成绩择优录取。

  5、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入学。

  七、在校期间生活待遇

  1、免费提供食宿,并按规定每月发给生活补助。

  2、享受与宝峰寺常住僧众同等医疗待遇。

3、免费提供教材。

  八、毕业去向

  1、毕业生可以由本院推荐报考中国佛学院或出国深造。

  九、入学要求

  1、报考、入学及假期往返各项交通费用均自理。

  2、入学报到时,一律僧装整齐,不得携带不符合教规的衣物到校,违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
  3、入学后,经复试、体检不符合学习条件者,退回原推荐单位。

  4、入学后连续病假、事假一个月以上者,退回原地。

本招生简章请在各地佛协、佛教院校和开放的寺院公开张贴(复印有效)。

联系地址:江西省靖安县宝峰镇宝峰禅寺 (江西佛学院办公室)

邮 编:330603

联系人:果尽法师
13766402000

昌岸法师
13755869343

电 话:0795—4728595(招生办)

4728600(教务处)

4728121(客堂)

传 真:0795--4728595

E-Mail: jiangxifoxueyuan@163.com

 


江西佛学院

 
2008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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